结合我国现状,尽快出台《反垄断法》
(1).jpeg)
因此,建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法律制度对于保护我国的经济利益具有重要的意义,作为一个发展中国家,如果不顾本国国情,一味地扩大知识产权的保护范围而忽略了相应的约束机制的建立,势必将自己置于不利的竞争地位。因此,无论处于维护国内的自由公平的竞争秩序还是在国际经济交往中维护我国的利益,我们都要建立对知识产权滥用的反垄断控制法律制度。
令人振奋的是,我国的《反垄断法》已在加紧制定中。在《反垄断法》草案中已添加了与知识产权滥用的规制相关的条款:第56条规定“经营者依照著作权法、商标法、专利法等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行使权利的正当行为,不受本法限制。但是滥用知识产权,造成或者可能造成实质上限制或者排除竞争的,适用本法。”这说明知识产权垄断已经受到了广泛的关注和重视,期待《反垄断法》正式出台后,能为我们营造一个更加公正有序的市场竞争环境。但同时我们还应清醒地认识到反垄断法并非解决知识产权纠纷的法宝,事实上知识产权本来就是法定的垄断权,从法律的角度看,以技术垄断为目的并没有什么不对,以违反反垄断法来对抗侵犯知识产权的指控,适用的范围毕竟是有限的,在跨国公司与中国企业发生知识产权纠纷时,增强自主知识产权的实力才是根本,只有正视自己在作为核心竞争力的知识产权方面的不足,才能有利于企业创新,在世界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
相关阅读